湖南: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统考重要提示

来源: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日期:[2024/09/23]


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将于2024年10月16日至31日进行,所有考生必须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填报与确认,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受理,从2025年起取消高考补报名。在完成上述操作后,报考2025年艺术类(含对口招生艺术类,下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进行艺术类、体育类统考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8日。具体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9月下旬向社会发布,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特作如下重要提示。

一、报名对象

凡参加我省2025年以下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考生;

2.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参加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

3.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等);

4.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或免试)以及单独录取(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物理卓越计划<北京大学>、物理攀登计划<清华大学>、数学领军人物<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残障单招和消防单招等)的考生;

5.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6.西藏内地班等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需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确保个人身份证有效且和户口证明信息一致

高考报名必须采集考生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5年9月30日前过期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补办。考生个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如因主项信息变更、家庭住址搬迁、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户籍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确保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关于高考报名考生户口簿户口住址与身份证住址信息一致的说明见附件)。居民身份证是高考报名、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的重要身份证明,考生自使用身份证报名后,至进入大学报到注册之前,切记不要修改身份证的关键信息(如姓名、照片、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等),以免因信息不一致,影响今后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等。

三、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注意事项

外省户籍考生如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须及时关注户籍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动态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在外省就读的湖南户籍考生,如不符合就读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户籍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学籍在我省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前向学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相关政策流程,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须准备好报名相关材料,避免因准备材料不及时而错过报名时间及相关报名安排。

四、具有普通高校学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请考生及时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避免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而被取消报名资格。

五、艺术类统考有关安排

2025年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命题依据为《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湘教考命字〔2024〕2号),部分类别的面试将采取“考评分离”方式。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将于2024年11月30日陆续开始,具体操作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1月上旬前向社会发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六、及时关注权威发布渠道

广大考生及家长须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hneeb.cn/hnxxg/)、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hunan-zhaokao)等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高考有关政策规定、信息动态将通过上述权威渠道及时发布。

附件:关于高考报名考生户口簿户口住址与身份证住址信息一致的说明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9月6日

附件

关于高考报名考生户口簿户口住址与身份证住址信息一致的说明

一、考生户口簿户口住址(是指考生所在户籍的户口簿首页的“住址”)与居民身份证住址的“行政区划名称+标准地名+门(楼)牌号+门(楼)详址”一致,认定为身份证住址与户口住址一致。如:

户口薄户口住址:怀化市鹤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路**小区**栋**号

身份证住址:怀化市鹤城区**路**小区**栋**号

上述带下划线的文字相同,即认定为考生户口簿与身份证住址信息一致。

二、考生户口簿户口住址(是指考生所在户籍的户口簿首页的“住址”)与居民身份证住址的“行政区划名称+村+门(楼)详址”一致,认定为身份证住址与户口住址一致。如:

户口薄户口住址:浏阳市**镇**派出所**村**组**号

身份证住址:浏阳市**镇**村**组**号

上述带下划线的文字相同,即认定为考生户口簿与身份证住址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