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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五大关键词解读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来源:燕赵都市报     日期:[2017/09/25]


8月16日,本报报道了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消息一经发出,引起了大学生的普遍关注。新《规定》的新体现在哪些方面,它将给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什么变革,它预示着高等教育培养方向将走向何方?记者对比新旧两版《规定》内容,并梳理其主要变化。


关键词一 诚信


与旧《规定》相比,新《规定》新增第二十条专门强调了“诚信”理念,要求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做出限制。此外,第三十七条新增关于学术不端后果的规定,指出“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同时,新《规定》细化高校可以“开除学籍”的学术不端行为条件。由原来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细化修订为“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参与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可以看出,新《规定》从加强诚信教育、进一步完善对失信行为的惩治等方面强调了道德诚信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二 创新


新《规定》就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了制度和改革支持。新增的第十七条内容规定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同时,规定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对于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这不仅体现出国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也反应出高等教育在学习制度和管理制度上将更为灵活。”相关专家表示。


关键词三 灵活


新《规定》鼓励高校建立更为灵活的学习制度,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同时,学生学习也更为灵活和自主。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在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予以保留,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情况下,允许承认已修读课程的学分。


“新《规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鼓励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在线课程的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建设,通过不断创新校内、校外课程共享模式,畅通学习成果转移转化渠道,体现了高等教育对灵活性的要求。”相关专家称。


关键词四 公平


新《规定》更加注重对学生的权利保护。在“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相关内容中,突出强调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相关权利,进一步细化了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内容,规定学生享有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新《规定》专门增设学生“申诉”一章,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可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此外,新《规定》对实施奖励与处分的规则做了进一步完善。在第五十条强调为保障奖励的公平,规定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拔、公示等制度。


关键词五 法治


无论是从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励与处分,还是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休学与退学方面,新《规定》致力于形成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环境。


比如规定对于处分事实不清、定性存在争议的案件,以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案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保证学生申诉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比如明确学校是学生管理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分履行依法监督和服务的责任,强化学校自主管理。


新《规定》对学生学业成绩记载和学籍档案管理的程序和办法,对转专业、转学的条件和要求以及学生申诉等方面都进行明确,体现了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高等学校应通过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增强高校学生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高校学生管理机构,维护高校学生管理程序正当原则,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建设。”相关专家建议,在学生层面,要促进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加强对学生法治思维形成的教育、管理、引导和服务,实现学生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遵守和认同。